《公開試當真》主角滕毅康認超市偷生果薯片 官:相近時間連犯兩案不可罰款了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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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毅康(資料相片)

案情:保安發現被告沒付足錢

承認案情指,康怡廣場超級市場保安在 2025 年 1 月 5 日下午 4 時 30 分見到被告,帶 5 樣產品到自助付款機。保安目睹被告只掃一樽水、一包薯片,價值共 $9.2 的產品。

保安發現被告沒有掃齊 5 樣產品,並在 4 時 34 分離開該超市,隨即上前截停,在其黑色環保袋內發現共 5 樣產品,其中一包生果、兩包薯片並未付款。

官:考慮以非監獄刑罰處理

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表示,被告坦白認罪、年紀輕,涉案金額不大,亦明白家庭對被告更生的重要性,但被告在相近時間干犯同類案件,不可以罰款方式處理,遂要求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,考慮會否以其他非監禁刑罰處理。案件押後至 6 月 26 日判刑,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擔保。

翻查資料,滕 2024 年 5 月在九龍灣 DONKI 偷取價值約 700 元的貨物,同年 8 月被判罰款 3,000 元。

控罪指偷竊生果、薯片

控罪指,滕於 2025 年 1 月 5 日,在鰂魚涌康山道 1 號康山康怡廣場(北)M 樓新鮮生活超級市場偷竊一包生果,兩包薯片,而上述物品為瑪雷有限公司的財產。滕被捕後,在警誡下沒有招認。

案件編號:ESCC982/20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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